JavaScript must be enabled in order to use this site.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in your browser and refresh the page. 定義可變物件順序 將可變物件向前或向後移動,即可控制物件在設計中的顯示方式。 在 設計視窗中,選擇一個可變物件。 右鍵按下可變物件並從下列選擇一項: 移到最上層 上移一層 移到最下層 下移一層 在設計中任一位置點擊、取消目前的選取狀態,即可重新繪製所有圖層物件並套用變更。 父項主題: 可變資料文件工作流程